关于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城市供水文明行业标准〉等7个文明行业标准的通知》的通知_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建会函〔2023〕132号
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局(城管执法局)、重点工程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合肥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林业和园林局,阜阳市房屋管理局,亳州市住房发展中心,宿州市房产管理服务中心,广德市、宿松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局(城管执法局),厅机关各处室(局)、厅直各单位,有关行业协会,有关单位:
现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城市供水文明行业标准〉等7个文明行业标准的通知》(建办精〔2023〕1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抓好贯彻落实。
一、提高思想站位
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全党、教育人民,建设具有强大凝聚力和引领力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凝聚共识、汇聚力量,用社会主义先进文化、革命文化、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培根铸魂、启智润心。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概括了中国式现代化是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相协调的现代化。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要切实提高思想站位,着力推进行业文明实践、文明培育、文明创建,持续提高行业文明程度,为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提供坚强思想保证、强大精神动力、丰润道德滋养、良好文化条件。
二、统筹贯彻落实
各地各单位要将《全国城市供水文明行业标准》等7个文明行业标准的贯彻落实,与学习贯彻习近平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论述相结合,与落实省委持续深化“一改两为”要求相结合,与推进业务发展、开展重点任务相结合,不视作额外负担,不一味追求形式。开展多途径多形式宣传,有关单位和窗口要在醒目位置张贴相关文明行业标准(可编辑的WORD电子版可从厅门户网站下载),接受社会监督,提高知晓度、参与度,以业务实绩夯实文明基础,以文明导向倒逼业务进步。特别是供水、供气、供热、住房公积金窗口部门,要强化“因您而变”的服务意识,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根据服务对象需求、数字化实时要求,推进内部管理流程革新,提高服务时效。重视发挥行业学会协会作用,在加强行业诚信、自律中体现行业文明。争取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的支持,把一些好的做法经验上升为团体标准、地方标准。鼓励支持住建系统其他业务口探索建立具有行业特点的文明行业创建标准。
三、注重典型引路
进一步建立“点”上抓实文明单位、“线”上推进文明行业、“面”上融入文明城市协调推进的文明创建格局。进一步建立文明行业标准落实推进机制。了解相关评选表彰规定,了解省级以下创建示范活动目录(包括省级工作部门、市县级党委和政府两部分),开展行业精神文明创建,积极组织、参与相关评选表彰、创建示范推荐申报工作。注重先进人物、先进集体、经验做法的培育、总结、提炼、宣传,发挥好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体现特色,形成品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将加强实地调研督导,提炼推广各地好做法,搭建交流观摩平台,研究解决共性问题。
四、细化任务分工
《全国城市供水文明行业标准》等7个文明行业标准的贯彻落实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文明办负责牵头抓总、统筹协调。厅房地产市场监管处主抓全国物业管理文明行业标准的贯彻落实,厅城市建设处主抓全国城市供水、城镇燃气、园林绿化、城市供热文明行业标准的贯彻落实,厅城市管理监督处主抓全国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文明行业标准的贯彻落实,厅住房公积金监管处主抓全国住房公积金文明行业标准的贯彻落实。各地市主管部门对照职责分工抓好辖区内各项文明行业标准贯彻落实,突出实效。
请各地各单位分别确定1名联系人员和分管领导,并于4月14日前将单位、姓名、职务、联系电话等信息电子版报厅文明办(附件2)。各地各单位推进过程中好的做法、存在的问题及意见建议请及时反馈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联系人: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文明办叶雪清、方煜
联系电话:0551-62871577、62871318
电子邮箱:2402079685@qq.com
附件:1.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城市供水文明行业标准》等7个文明行业标准的通知(建办精〔2023〕1号)
2.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联络表
2023年3月29日